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台建规。2010、9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09年12月23日,25日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台州市区6个建筑节能工程和临海市3个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了施工图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从反馈情况来看。检查组对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评价是好的,但也发现如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施工现场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特别是针对台州国际塑料城综合楼外墙节能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的问题。还下发了执法建议书。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管理通知如下。一 从2010年1月11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止。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 主管部门,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和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建筑节能工程要立即开展自查,检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单位是否制订了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是否制订了监理实施细则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的保温材料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以及对实体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测,采用的保温材料是否已办理备案登记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联系单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不得擅自对建筑节能设计进行变更,居住建筑的施工图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台建规 2007,214号,的规定,委托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三,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布的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中要有节能设计专篇.对建筑、暖通 电气等专业要进行节能设计和计算、并提交各专业设计计算书一并审查,四.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要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严格执行材料送检制度和检验批 分项、分部验收制度 五,监理单位要根据建筑节能工程实际.制订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施工单位逐条整改到位。对于施工单位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不得签署整改回复单。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建设,建筑业 主管部门报告。六.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台建规,2008 181号.的规定,编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各方主体监督内容,实体监督要点.设置监督控制点、同时监督人员要有不小于2次的现场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8。229号,规定,对进入工地的已备案的建筑节能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每个工地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于一年中抽查有2次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取消其产品供应商登记备案资格,下一年度不能重新登记备案,七 各县 市。区。建设 建筑业 主管部门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各方主体。该处理的处理、该清退的清退.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 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将本次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联系人 王健琼 电话,88517781,二。一 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