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五条.未经合法批准擅自超过原容积率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实际操作按.江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行,同时缴纳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无法采取改止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 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违法违规进行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半年内不予受理其承接项目报批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停业整顿,乃至降低,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没.房地产,城管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