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 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 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 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 亩均投资强度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 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 统一规划 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 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 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 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 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 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 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 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