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 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 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 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 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 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 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 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 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 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 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整体规划 总量控制。分期供地 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 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 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