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 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 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 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 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 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 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 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 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 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 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 五.加强项目用地批 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 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 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整体规划 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 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 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市发改 国土 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 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