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 万元以上 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 以上 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 以上 亩均投资强度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 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 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 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 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 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 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 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 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 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 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 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