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 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 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 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 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 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 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 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 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 分期确定供地数量 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 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 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