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 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 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 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 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 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 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 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 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 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 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 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 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 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