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池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 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 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 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 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 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 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 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 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 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 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 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 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 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 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 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建设 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 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 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