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 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 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 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 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 的思路,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 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 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 五,加强项目用地批 供.后管理、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 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 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 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 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 二 一 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