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 区人民政府 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 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 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投资额1,亿美元或5 亿元以上 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 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 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 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 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 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策划 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 特色招商、的思路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 以奖代补 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 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 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 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万元 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 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 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