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 2011 20号各县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促进全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当前我州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查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人民政府是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二 此次专项清查的对象为全州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和已建项目.重点突出工矿、交通。能源、市政建设,扩大内需及各类园区和选冶企业等在建项目的清查 清查的主要内容为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用地报批情况 三、清查工作自2011年3月14日开始启动、6月30日前全面结束 四 凡清理中发现有未批先用,边报边用及少批多占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在建或已建成项目、必须一律依法查处 五.在清查工作期间、各县要于每月3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汇报一次本县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7月5日前上报专项清查工作总结.联系人 过飞儒、联系电话。3888629 州人民政府将于7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专项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六、凡不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未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隐报瞒报清查结果以及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不依法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将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及行政问责规定、采取约谈或直接问责等方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附件.1、怒江州开展在建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统计表 2,怒江州开展已建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统计表。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附件1、怒江州开展在建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序号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位置立项批复文号及日期用地面积。亩.开工建设时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违规用地类型处理结果备注1.2.3 4 5 6,7、8。9。10、填表人,审核人、填报时间.填表说明,1,用地位置填写至乡 镇。村、组.附件2。怒江州开展已建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序号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位置立项批复文号及日期用地面积.亩 开工建设时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违规用地类型处理结果备注1.2,3。4。5、6.7。8 9,10,填表人。审核人 填报时间。填表说明。1 用地位置填写至乡、镇.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