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容及程序第一条,水利应急工程前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工程初步设计,2、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批,3、应急工程项目申报立项.第二条,水利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编制,1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大型水库和一级堤防应急工程设计由具有水利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中型水库和二。三级堤防应急工程设计由具有水利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小型水库和四、五级堤防应急工程设计由具有水利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2,概算编制依据,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按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利工程概 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执行.3、严把设计质量关,设计要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内容进行设计 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第三条,水利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批、1。县,市,区,水利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完成以后。由县.市 区。水务,水利,水电 局行文报市水务局,并抄送市防汛办公室、由市水务局责成市防汛办公室对其设计进行审查。对设计文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和工作深度的项目。不予受理.工程设计通过审查后.由市水务局批复或行文上报省水利厅,并抄送省防汛办公室申请审查批复设计。2。市本级水利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完成以后。由市水务局责成市防汛办公室审查批复或行文上报省水利厅.并抄送省防汛办公室申请审查批复设计 第四条。水利应急工程项目申报立项.1,县 市 区 水利应急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初步设计经省水利厅或市水务局批复后、县,市.区 水务,水利 水电,局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提出立项申请 并抄送市防汛办公室,由市水务局协调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水利厅 财政厅提出立项申请报告、并抄送省防汛办公室,上报的应急工程项目申请必须附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组检查鉴定意见。2。市本级水利应急工程项目申报立项 初步设计经省水利厅或市水务局批复后,由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水利厅。财政厅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并抄送省防汛办公室。上报的应急工程项目申请必须附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家组检查鉴定意见,各县,市,区.申报下一年度水利应急工程项目、必须于当年十二月末前报到市水务局和财政局 并抄送市防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