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朝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阶段,都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和 朝阳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办法,进行预审,第三条 预审的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 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分国家 省 市,县四级预审、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建设用地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预审申请,并由同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在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第五条,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国家级预审的建设项目。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受理 进行初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材料三套.省级预审的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初审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材料二套、报省厅备案。县级预审的建设项目,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受理 预审、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第六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预审的申请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表格。用地单位负责填写、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某些特殊情况下的预审项目,也可提供能够说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等内容的依据材料 如政府会议纪要、政府决定等 第七条.负责初审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上报以下材料,一,初审意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等、二,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局部示意性.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分幅图,三 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出具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 听证会公告.听证纪要 第八条。预审的内容,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的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四,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的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六,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七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第九条。预审受理时间。属国家和省级预审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规定的时间完成,属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的。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七个工作日完成、并出具预审意见.规定时间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应由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 第十条,预审通过后.预审意见复函分别送发展和改革部门,初审部门 预审申请单位。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