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意见。为贯彻执行好建设部 监察部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 建规.2005,161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省建设厅.监察厅转发、通知、云建规.2006,3号 文件要求,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请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开展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06年2月,2006年3月。各区、县按照原转发的云建规 2006.3号文件要求,成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进度表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 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于2006年,3月30日前完成上报,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4月,2007年6月.各区县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06年下半年、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对各区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抽查.这一阶段重点监察以下内容,一,依法编制。审批城乡规划情况 认真做好规划编制 审批全过程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提出总规修编依据,同意修编的批复。规划成果、专家组对规划的审查意见、从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征求到的意见,本级人大审议意见 上级政府对规划的批复文件等.二 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或程序 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内部监督制度等形成书面材料 一书两证,审批档案资料等备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批复文件,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将现有的城乡规划政务公开 规章制度形成书面材料,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查找清理违反规划的工程和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处理结果,各区县要严格按照 通知.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逐一检查 符合要求的整理好文字材料,不符合要求但能及时纠正的要及时纠正并形成文字依据,对不符合要求但一时无法做到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请各区县将对照检查结果和整改计划于2006年6月15日前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文本 说明书。图纸只需列出清单,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2007年7月.12月 各区县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第二阶段中提出的整改计划.将总结材料于2007年11月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于2007年12月内在各区县,总结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请各区.县严格遵照建设部、监察部 建规。2005、161号 文件执行,丽江市规建委 丽江市监察局、二ΟΟ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