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县区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 以降低事故总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力度 实现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三,城市公共经营场所概念及范围,本意见涉及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市区及各县县城建成区区域内经营单位从事具有盈利目的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 音乐茶座 游艺厅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 招待所等室内公共餐饮住宿场所 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屋.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室内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 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 旱冰场.射击场等室内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 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和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室内营业场所,四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源头防控.一,全面落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或法人代表、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有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产权单位与经营者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属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经营者负责,属多家拥有产权或者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或委托统一管理的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二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经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教育培训记录应留存2年以上,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1.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禁止设置在文物古建筑 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内、2,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 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一般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设置在建筑物其它楼层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 排烟设施。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已经核准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 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3,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严禁有下列行为 1 在营业,活动时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2。在营业,活动时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超过额定人数。4。观众厅内设置在横向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和纵向走道之间的单排座位个数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疏散走道内设置临时座位等服务设施。5。超负荷用电。违反操作规程私拉乱接临时电线.6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4、公共休闲娱乐,餐饮住宿.体育运动健身等场所禁止使用有引起明火隐患的器具取暖,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明火飞行器,禁止在营业场所的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将营业场所作为员工宿舍使用、或者在营业场所内留宿无关人员.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充装、销售,施放用氢气等易燃气体充装的气球。5、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四。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城市经营场所短时间内人员聚集密度较大的经营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 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建立检查台账 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公众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整治。事故预防的认识 五。加大监管力度.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职责,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属地负责,行业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将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治理 要将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纳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举办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安全检查、要结合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经营特点和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镇 办,相关职能,夯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二 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负有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审批谁负责.和现行事权划分原则 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各级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管理部门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建设 质监,环保 工商.城管 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城市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专项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牵头组织查处各类经营安全事故,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下达.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未依法依规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 或者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四。各县区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参照本意见 并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制定管理细则,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