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琼府 2016,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鼓励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积极消化我省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推进城镇化,增加有效住房需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增加有效住房需求 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支持本省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农民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和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 二。加强开发管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加强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和规划审批调控、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 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暂停审批后。相关市县将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降低到全省平均水平以内的,在下一年度由省国土 住建部门根据市县消化量确定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 办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和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全省各市县都要努力将商品住宅库存降至合理区间,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未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要控制好房地产开发的规模。时序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分时度假、宾馆。酒店等以旅游度假为目的的旅游地产,以及以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以商业经营为目的的商业地产,提升产品品质 其中.产权式酒店开发比例不得超过本市县上一年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20.对已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或虽按约定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5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参加新的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鼓励将尚未动工的商品住宅用地.调整为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等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再继续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对闲置土地应严格依法处置,并暂停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三,加大货币化安置。有效利用商品住宅存量。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要通过货币直接补偿 政府购买安置.居民自主购买等方式.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从2016年起,各市县原则上停止新建公租房,要通过货币化方式予以保障.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市县、可以采取购买或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宅等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四,丰富产品类型、推动房地产朝高端方向发展,积极发展与国际旅游岛产业发展方向相符的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与旅游 文体 教育、健康.医疗等产业相融合。跨界发展,实施土地价格杠杆 通过定期调整基准地价.发布地价动态指数等措施。支持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等经营性房地产.鼓励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高品质房地产产品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存量商品房。开展住房租赁专业化 规模化经营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存量房源用于市场租赁、转型成为租赁型地产 五,珍惜生态资源 保持房地产持续发展优势、生态环境是海南房地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根本,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强化小区物业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提高房地产产品附加价值和亩产效益.实现价值和价格相匹配、突出海南的生态资源等比较优势,加大海南整体形象宣传 打好海南,生态岛,健康岛.长寿岛.的品牌,提高海南知名度和美誉度 吸引省外居民到海南置业购房和生活居住 鼓励企业积极创新促销方式、加大促销力度、提升促销效果,大力消化存量商品住宅,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对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消化库存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省政府将对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海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