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铜陵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铜政办。2010 8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铜陵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铜陵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他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铜政办、2007,107号.予以废止。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以下简称名称、的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具有地名意义的高度在24米以上或层数在8层以上。含8层、的综合性物业,办公楼。高层住宅。住宅区和其它建筑物是指不同大小范围内的多层住宅区和商住楼。第三条 命名。更名必须遵循下列规定,一.体现规划.反映特征 含义健康、有利团结,通俗易记,照顾习惯,二.名实相符。简明规范,用字准确、不用生僻字或容易误解.产生歧义的词语,三,不得有损国家尊严 违背社会道德,带有封建殖民色彩以及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 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四。一般不以人的姓名.企业名称。有偿命名除外,命名 五。不得以外国地名和未收入我国词语的外国语读音命名地名。六 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七.名称应与高层建筑、住宅区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合.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超越行政区划范围的名称词语。八、凡以行政区划名,专属地名作专名的名称。应在上述地名范围之内、我市以外的政府投资的项目 用其省 市作专名的除外。以与当地主地名相统一.九,经批准的标准地名应按照国家的规定 使用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十,在全市范围内不得重名 同音,包括同音方言、第四条 同名,同音的认定.一、对同名的认定,1,两个名称的汉字书写完全一样.2、在其它已批准名称前增加或减少、铜陵.两字,属同名.3、在其它已批准的名称前增加或减少、新。大 字的,也属同名,二.对同音的认定 1,两个名称的汉语拼音书写形式完全一样。不包括声调,2,两个名称的方言读音相同 也属同音,第五条、通名的使用.一 大楼,大厦.商厦、指24米或8层以上.含8层.的综合性办公,商住,住宅楼宇名称 可用。大楼.大厦。商厦。作通名。二.广场,广厦、指占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有宽阔公共场地.并具有商业 办公,娱乐,餐饮,居住.休闲等多功能的建筑物名称。整块露天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和消防通道、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可用 广场。作通名 并在广场通名前须增加功能性的词语 如商务广场,贸易广场 在 广场。内不能再命名 城,不符合 广场,条件的亦可以。广厦、命名 三 中心、指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某一特定功能最具规模的建筑物或建筑群名称、并有宽畅的停车场地,在功能上最具规模.起主导地位的建筑群,可用.中心、作通名,四、城,指占地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小区,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幼儿园,小学等 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地名意义,规模量大的商场.专卖贸易。科技工业场所、占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拥有三幢高层以上。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用,城,作通名,在,城,内不能再命名、广场,五,花园。花苑、指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名称、绿地面积占整个用地面积百分之40、左右、公建配套设施达标,可用.花园.花苑.作通名,六.山庄.指依山建造,环境幽雅 总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 休闲娱乐等用途的建筑物 群 不靠山的不准以山庄命名。七,新村。指集中的相对独立的大型居住区,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多层或高层住宅楼名称,可用、新村,作通名.县城镇住宅区的建筑面积由县地名管理部门规定。八。园。苑 轩,邸,庭,村、寓,家。居.院。筑,馆等居住区、指多层或高层的小区名称 九 在居住区范围内建造的综合性办公大楼.亦可单独申报命名。十,一般禁止使用通名重叠.如,某某广场花园,某某花园城。等,十一,如使用其它新的通名,如。概念性地名,由市地名管理部门研究上报决定、第六条.名称申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向市地名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标准地名,并备有以下资料、一,申请报告,写明申报名称项目所在地点.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幢数、层数、楼高。功能、特点。拟申报名称.名称由来与含义等,二,有城市分幅图号的1 1000兰晒地形图 用地面积较大的.用1、5000地形图.标明位置 三,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四.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 经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图上有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 社区公建面积等各项指标数据 六,景观效果图或模型照片.七.其它应提交的资料,第七条 市地名办在受理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申报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专名,通名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名称不当等应从补齐资料确定新名之日算起,并在媒体上公告。期限7天、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告结束无异议后、发给申报单位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并将地名命名报告资料报市民政部门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命名.市地名办应分期分批及时将已批准的名称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未通过市政府批准的名称.由地名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报单位、第八条。标准地名使用证书、是名称项目单位地名专用权的有效法律文书,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安部门在编制门楼牌号.房产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时。可要求名称项目单位提供、标准地名使用证书 第九条,名称申报单位接到申报名称批准通知后,应及时到地名管理部门领取、标准地名使用证书 超过30日不领取的 作自动放弃处理,申报名称不予保留,第十条、开发企业在各类广告宣传中 含网上发布的房产信息。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标准地名使用证书.使用标准名称、不得随意增删或更改其中的字词。不得以,楼盘案名,或.推销名称 替代标准名称、第十一条 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广告发布者及经营者。在承办涉及居民住宅区和大型建筑物名称的广告时、要依法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地名使用证书.核实并正确使用标准名称、禁止在各类广告中使用未经审批的非标准名称,第十二条,名称经批准后的建设项目,一年内如因故不能开工建设。原申报单位应及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提出关于注销地名的申请报告,附上原、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经市地名管理部门同意后。将名称注销、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之前、应及时设置楼栋、单元.户门标志牌、标志牌的材质、式样.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对设置不符合国颁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市地名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名称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表中内容有虚假不实的、名称虽经批准。事后经调查发现确认虚假,市地名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名称。第十五条,为保持地名相对稳定 经批准后的名称.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名时.申报单位应及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附上原 标准地名使用书,说明理由,履行更名手续后,注销原名称、领取新的、标准地名使用书,第十六条,对擅自命名住宅区名称 高层建筑名称的或名称虽经批准、但又擅自更改的、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罚.一,发出。停止使用非标准地名通知书,责令其改正,二,由民政,规划、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责令其限期改正、三.逾期仍不改正的 可组织人员代为改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