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铜政办 2010 8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住宅区 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铜陵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他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铜政办 2007.107号.予以废止,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名称、以下简称名称。的管理.根据国家 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具有地名意义的高度在24米以上或层数在8层以上,含8层。的综合性物业。办公楼,高层住宅。住宅区和其它建筑物是指不同大小范围内的多层住宅区和商住楼,第三条.命名.更名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体现规划、反映特征 含义健康.有利团结.通俗易记,照顾习惯、二,名实相符.简明规范 用字准确,不用生僻字或容易误解,产生歧义的词语.三,不得有损国家尊严。违背社会道德 带有封建殖民色彩以及复古崇洋 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四。一般不以人的姓名.企业名称 有偿命名除外 命名。五.不得以外国地名和未收入我国词语的外国语读音命名地名 六。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七.名称应与高层建筑。住宅区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合 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超越行政区划范围的名称词语。八 凡以行政区划名 专属地名作专名的名称 应在上述地名范围之内 我市以外的政府投资的项目。用其省 市作专名的除外,以与当地主地名相统一。九,经批准的标准地名应按照国家的规定,使用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十 在全市范围内不得重名,同音。包括同音方言、第四条.同名、同音的认定 一。对同名的认定,1,两个名称的汉字书写完全一样.2、在其它已批准名称前增加或减少,铜陵、两字,属同名,3,在其它已批准的名称前增加或减少、新。大、字的、也属同名,二 对同音的认定,1。两个名称的汉语拼音书写形式完全一样.不包括声调,2.两个名称的方言读音相同,也属同音,第五条、通名的使用。一,大楼,大厦。商厦.指24米或8层以上。含8层,的综合性办公、商住。住宅楼宇名称。可用、大楼,大厦。商厦,作通名。二 广场,广厦 指占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有宽阔公共场地,并具有商业.办公、娱乐,餐饮.居住,休闲等多功能的建筑物名称,整块露天公共场地 不包括停车场和消防通道,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可用、广场。作通名 并在广场通名前须增加功能性的词语 如商务广场。贸易广场。在.广场 内不能再命名.城、不符合。广场 条件的亦可以 广厦 命名.三,中心,指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某一特定功能最具规模的建筑物或建筑群名称.并有宽畅的停车场地 在功能上最具规模、起主导地位的建筑群,可用,中心。作通名,四、城.指占地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小区、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幼儿园,小学等 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具有地名意义.规模量大的商场 专卖贸易 科技工业场所,占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拥有三幢高层以上,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用,城.作通名,在,城,内不能再命名、广场 五、花园.花苑,指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名称、绿地面积占整个用地面积百分之40、左右。公建配套设施达标,可用、花园.花苑 作通名 六,山庄、指依山建造、环境幽雅,总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 休闲娱乐等用途的建筑物.群 不靠山的不准以山庄命名 七,新村。指集中的相对独立的大型居住区.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多层或高层住宅楼名称。可用、新村,作通名,县城镇住宅区的建筑面积由县地名管理部门规定.八,园.苑 轩 邸.庭.村,寓 家.居,院.筑、馆等居住区,指多层或高层的小区名称 九,在居住区范围内建造的综合性办公大楼 亦可单独申报命名。十、一般禁止使用通名重叠。如 某某广场花园.某某花园城、等.十一。如使用其它新的通名,如、概念性地名.由市地名管理部门研究上报决定。第六条,名称申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向市地名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标准地名 并备有以下资料、一,申请报告 写明申报名称项目所在地点 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幢数,层数。楼高。功能。特点。拟申报名称.名称由来与含义等,二。有城市分幅图号的1。1000兰晒地形图,用地面积较大的 用1、5000地形图,标明位置 三、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四、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图上有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 社区公建面积等各项指标数据、六.景观效果图或模型照片,七,其它应提交的资料 第七条。市地名办在受理住宅区。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物申报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专名 通名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名称不当等应从补齐资料确定新名之日算起.并在媒体上公告。期限7天 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公告结束无异议后,发给申报单位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并将地名命名报告资料报市民政部门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命名,市地名办应分期分批及时将已批准的名称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对未通过市政府批准的名称,由地名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第八条、标准地名使用证书 是名称项目单位地名专用权的有效法律文书。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安部门在编制门楼牌号,房产部门在核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时,可要求名称项目单位提供 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第九条,名称申报单位接到申报名称批准通知后 应及时到地名管理部门领取 标准地名使用证书、超过30日不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申报名称不予保留、第十条、开发企业在各类广告宣传中。含网上发布的房产信息、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标准地名使用证书、使用标准名称 不得随意增删或更改其中的字词 不得以、楼盘案名.或、推销名称。替代标准名称,第十一条。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广告发布者及经营者、在承办涉及居民住宅区和大型建筑物名称的广告时,要依法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地名使用证书 核实并正确使用标准名称,禁止在各类广告中使用未经审批的非标准名称.第十二条。名称经批准后的建设项目。一年内如因故不能开工建设,原申报单位应及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提出关于注销地名的申请报告。附上原.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经市地名管理部门同意后,将名称注销。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之前 应及时设置楼栋,单元,户门标志牌,标志牌的材质,式样,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对设置不符合国颁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市地名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名称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表中内容有虚假不实的,名称虽经批准、事后经调查发现确认虚假,市地名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名称、第十五条,为保持地名相对稳定、经批准后的名称。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名时,申报单位应及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附上原.标准地名使用书、说明理由。履行更名手续后。注销原名称,领取新的.标准地名使用书,第十六条.对擅自命名住宅区名称。高层建筑名称的或名称虽经批准.但又擅自更改的.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罚。一.发出,停止使用非标准地名通知书 责令其改正、二 由民政,规划.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责令其限期改正,三,逾期仍不改正的,可组织人员代为改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