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保护设计原则5,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应从清洁生产做起、所选择的工艺和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目前我国鼓励采用、研究和开发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有,1 中药类。提取类采用酶促法、离子交换 双水相萃取 超临界萃取、液膜法等清洁。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提炼纯化工艺。2.运用基因重组技术。原生质融合技术进行医药发酵中的工业菌种改良和工艺流程优化,提高产能,减少能耗。3.超临界萃取技术,连续逆流循环技术 大孔树脂吸附等高效活性物质提取分离技术.4,酶法 生物转化、膜技术,结晶技术、手性技术等绿色环保 节能降耗的关键性、产业化技术和设备,5,生产过程中采用能耗低设备,如喷射真空泵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得到所需要的产品.难免会产生副产品或污染物 通过优化反应条件或工艺流程,可以使副产品具有更高的利用价值,或使副产品的使用更加环保,同时.在工艺流程中应考虑回收废气,废水或固体废物中有用物质的设施.如有机溶剂回收.膜分离或多效蒸发回收铵盐.发酵菌渣的再利用,从庆大霉素工艺废水中回收菌丝蛋白、从土霉素提炼废水中回收土霉素钙盐,从生产中间体氯代土霉素的母液中蒸馏回收甲醇,从淀粉废水中回收玉米浆、玉米油和蛋白粉等 5,0.2、生产原料或辅料难以避免会有一小部分进入废气 废水或固体废物而污染环境、优化生产原料或辅料 是控制污染源头措施之一 环保部、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2年第18号,提出。应对氨氮。抗生素菌渣等污染物重点控制 本条提出使用高效的发酵菌种、提高原辅材料的利用率 减少物料的流失、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这已在某些企业和某些产品中得到应用。例如某制药公司引进了高效菌种生产维生素B12,在全年生产批次不变的情况下,使产能从7吨 年提高到12吨,年、原辅材料的利用率平均提高了40,左右,总收率由原来的75,提高到82 其次.发酵过程中为满足发酵微生物次级代谢过程的特定要求 一般添加硫酸铵或氨水以控制生产发酵的碳氮比值为4,1左右,废发酵液的碳氮比值一般在1,4之间。与废水生化处理的营养要求相差甚远 好氧20 1,厌氧。40,60。1.高含氮量的废水需要采用能耗高,运行成本高的物理化学法进行预处理.进入生化处理系统的废水中氮源过剩将严重影响微生物的生长与代谢 需要投加碳源以提高处理效率,增加处理成本,故本条提出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含氮物质使用的要求、5.0 5、制药企业废水排放点多。废水的特性差异较大。例如、发酵类制药中发酵。提炼,精制等生产工段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高 碳氮比低,含氮量和硫酸盐浓度高、且酸碱和温度变化大、中药饮片炮制工段需要加入特殊辅料,如酒,醋,蜜等,其废水COD浓度一般较高 可达到1000mg L以上 而轻度污染废水COD大约仅在200mg L,中药制药主要原料均系天然有机物质,含有木质素、木质蛋白,果胶.半纤维素。脂蜡以及许多其他复杂有机化合物 在生产过程中.胶体的成分互相起乳化,水解,复分解和溶解等作用,最终产物有木糖,半乳糖、甘露糖、葡萄糖等碳水化合物、其提取废水中溶解性物质,胶体和固体物质的浓度都很高 COD浓度可高达14000mg.L、100000mg。L,有些浓渣水甚至更高 如在生产过程中用酸或碱处理,或采用煮炼或熬制的工艺 废水的pH和温度不稳.还有较高的色度,生物工程类的纯化废水含有高盐、氮、磷和高COD浓度.上述这些高浓度、或含特征污染物废水应选择针对性的处理工艺、提高处理效率 降低处理成本和占地,故本条强调制药企业除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污水应污污分流.分质处理,提高废水处理效率。5、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首先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积极综合利用。最终处置率应达到100.医药工业排放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均比较多、若处置不当,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 所以强调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0.7,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由于扩散,空气吸收、地面吸收、屏障和气象条件等引起衰减,工厂内的屏障较多 噪声衰减较快。因此合理布置噪声设备,是一种经济降低厂界噪声的措施。5,0.8、生物工程类药物的生产、研发以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实验动物房中排放废弃物中含病毒.活性菌体,基因重组细胞等生物因子 为防止这些因子随废气.废水排放 或随固体废物迁移而污染环境,应采用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及时无害化处置,5。0.9。制药企业污染控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水处理站厌氧生化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和固体废物焚烧排放的尾气、有机溶剂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设施截留的药尘等.均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不得随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