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泸州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 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4年
  • 四川地质灾害调查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DB51/T 2695-2020
  • 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3部分:医疗服务 DB5107/T 77.3-2020
  • 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设计规范 DB5115/T 43-2020
  • 宜宾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DB5115/T 45-2020
  • 成都市预制混凝土楼梯 DB5101/T 31-2018
  • 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暂存点)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 四川省热塑性聚酰亚胺树脂技术规范 DB51/T 2680-2020
  • 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5107/T 77.1-2020
.第三章 建设第八条。城市园林建设应按以下分工进行。一,各部门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三、旧城改造区.新开发区居住区的绿地,由改造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部分防护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五、西外新区,老城区。南城片区 北外片区。化工园区其主管部门各自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地的建设任务.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 必须报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力 石油,天然气等管线的规定 由双方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区域,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城市设施保持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的安全间距 第十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根据有关园林绿化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在定期基本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配套实施、并由投资方建设.在基建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植树季节内完成绿化任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必须有园林处 进行综合验收并纳入工程建设竣工备案管理,绿化不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留有绿地面积而未完成绿化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处组织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绿化费用的一至二倍收取绿化费.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