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09 22号、各区 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测绘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基础测绘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工作、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发展。使基础测绘规划与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有机衔接,促进基础测绘规划的顺利实施.搭建本地区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平台 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基础测绘规划与年度计划、和市发展改革委搞好衔接,建好基础测绘数据库,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 依法处理好测量标志用地问题、要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加强测绘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具体实施办法,要会同市法制办制定测绘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加强对区县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实施的指导 督促.并做好市,区县级基础测绘规划之间的统筹协调 对测绘科技创新给予支持 到2010年。眉山城区和各县县城1.500、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全覆盖、年更新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 数字眉山,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全面开展地形图更新和数字化改造。建设眉山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的财政投入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关于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规定 建立我市基础测绘的定期更新以及分级投入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确保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落实,二.切实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需求,构建市。区县两级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立和完善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加大对区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工作的指导,建设方便快捷的测绘成果分发和应用服务体系,努力拓宽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用领域 积极为政府决策、经济建设 社会事业 防灾减灾等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更好地满足政府。社会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需求.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立测绘.国土、民政、建设.水利.林业.气象,交通。旅游等掌握相关地理信息的有关部门及军事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地理信息中心.提高测绘成果管理 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测绘成果 避免重复测绘造成浪费,拓宽测绘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开发适用的测绘产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三,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及目录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以推进测绘成果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提供政务和社会需要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做好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工作 强化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切实落实测量标志管理。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加强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管理和应用,规范独立坐标系统的建设和使用 力争2009年底前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坐标系统。四,健全测绘管理体制 加强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市、区县要按照省编办,关于明确市。州.县,市,区。测绘管理机构和职能等事项的通知、川编办.2005,39号,要求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测绘管理职责,人员和经费、在 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起我市职责清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五.加强测绘日常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管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加大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推进测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严格开展测绘单位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加强测绘资质动态管理。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加强测绘执法监督、培育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管 特别是对房产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测绘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地图市场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编制 出版 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权,盗版地图的行为。各级政府要把测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落实到位,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测绘工作,为测绘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