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区预征预控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印发河源市区预征预控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05。117号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区预征预控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第一条.为妥善处理市区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 三清理、期间、保持原状,只丈量登记、不补办手续.部分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或实施城市土地。规划 建设管理工作时 对上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按本办法处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本村。自然村 下同 村民。是指具有本地农村户口或因征地转为城镇户口但仍承包本村集体耕地的居民和回乡落户复退伍军人,第四条、自然户的界定,在实施 三清理,时,2005年6月1日前 已结婚的可按一对夫妻定为一个自然户和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定为一个自然户 第五条、对本村村民所建的违法房屋,按下列办法处理,一、1988年建市至1998年9月9日,河源市区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查处理若干规定。颁布之日.期间.一户只建设一处住宅的。按,河源市查处市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河道设障行为若干规定 河府。2005、60号,和.河源市查处市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河道设障行为补充规定。河府,2005.67号.的规定处理.按规定签订拆迁合同后 给予补办用地.规划建设手续、按照、河源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河府、2005.114号 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建设一户二宅,含二宅 以上的.除一宅按上述办法处理外 其余房屋只补偿房屋造价,按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补偿后业主对所建建 构,筑物必须限期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自行拆除的 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二。1998年9月10日至2003年2月24日,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市规划区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颁布之日,期间,建设一户一宅的,按河府,2005.60号和河府.2005,67号文规定处理并按规定签订拆迁合同后,按河府。2005,114号文给予补偿安置。补偿后由业主无偿拆除 建设一户二宅.含二宅.以上的、除一宅按上述办法补偿外 其余房屋及构筑物必须限期自行拆除 不予补偿,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三、对2003年2月24日以前、一户只建有一处房屋基础的,对所建基础,按实际工程量给予工料费补偿,对建有一户二处以上 含二处.房屋基础的 只补偿一处。其余不予补偿.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四。2003年2月25日以后所建的房屋。限期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第六条,对非本村村民所建的违法房屋按下列办法处理,一,1988年建市至1998年9月9日期间,建设一户一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并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后。按河府,2005,114号文给予补偿安置,建设一户二宅、含二宅,以上的 除一宅按上述办法补偿外。房屋所占土地按原地类予以征收。其余房屋只补偿房屋造价、按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70,计算.补偿后业主对所建建、构 筑物必须限期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逾期不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现行征地标准予以征收.二.1998年9月10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建设一户一宅的,只对其房屋补偿工料费 按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补偿后由业主无偿拆除.建设一户二宅。含二宅 以上的.除一宅按上述办法补偿外、其余房屋及构筑物必须限期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现行征地标准予以征收、三。对2003年2月24日以前 一户只建有一处房屋基础的、对所建基础按实际工程量给予工料费补偿,对建有一户二处以上 含二处。房屋基础的,只补偿一处。其余不予补偿.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 四.2003年2月25日以后所建的房屋一律限期自行拆除 不予补偿,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所占土地按原地类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第七条.本办法未提及的有关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的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缺少基本生产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经市省属水库移民办公室批准、在市区投亲靠友.自谋职业,并经源城区省属水库移民办公室确认的新丰江.枫树坝水库移民,在市省属水库移民办公室批准时间之后在其所在村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按照本村村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