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漯政、2007、6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加强.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 三合一 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2。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4.从事餐饮 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 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二.整治措施 1 凡在厂房和仓库 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 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 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3。集住宿 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 确需设置时 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