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 漯政,2007.6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的范围。1 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 三合一。场所,2。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 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 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二,整治措施、1.凡在厂房和仓库 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 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 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3,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5 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 三合一 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确保关停到位。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