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漯政 2007,6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 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 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 三合一 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整治的范围,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 三合一,场所。2 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 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 场所。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 储存为一体的个体 三合一、场所,二 整治措施、1 凡在厂房和仓库 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 场所 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 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 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3、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 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 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 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