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漯政.2007。6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合一 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 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的范围.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 场所,2 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 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二 整治措施、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 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 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 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 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3.集住宿 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 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 查封 关闭 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 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