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漯政,2007。6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 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整治的范围。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 场所 2,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4,从事餐饮 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5 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6。集贸市场 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二。整治措施,1 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 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3,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4 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 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 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 停电 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确保关停到位 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 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