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表安全设施技术规范 DB41/T 2081-2020
  • 平顶山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操作规范 DB4104/T 101-2020
  • 鹤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机构服务规范 DB4106/T 17-2020
  • 鹤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浴机构服务规范 DB4106/T 18-2020
  • 焦作市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情绪化办事群众工作规范 DB4108/T 6-2020
  • 河南省高延性混凝土农房加固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41/T 236-2020
  • 鹤壁市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 DB4106/T 21-2020
  • 开封市压力容器质量记录复核规范 DB4102/T 008-2020
  • 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24年
  • 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模型应用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41/T 235-202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新政办.2003 40号.颁布时间.2003、04,14.生效时间,2003,05.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新乡市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 以下简称重大项目联审,行为,真正实现审批工作,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指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投资总额为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市政府指定的项目,需经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第三条、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实行市行政服务中心督办下的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联审项目各个审批环节的协调服务 参与并联审批的其他行政机关和提供服务的有关行业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第四条。重大项目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基本建设项目 指国有资金参与的项目。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市计委,技术改造项目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市经贸委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市建委,外商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市外经贸局,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的并联审批牵头单位为市工商局、其他重大项目和上述五类重大项目中牵头单位交叉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五条 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实行、牵头部门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并联承诺办理、限时反馈结果.的并行联合审批方式 具体程序为,一。各单位受理的项目经认定属于并联审批范围的.应当于受理当日与该项目的牵头单位联系、牵头单位审查确认后。落实责任单位.填写,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办件告知书、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分别受理,同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 各责任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要帮助服务对象做好项目的资料准备,牵头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跟踪办理情况,需召开联审会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服务对象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 第六条 联审会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单位共同组织、关系经济发展大局或情况十分复杂的投资项目。联审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联审会议参加对象和会议时间由牵头单位提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协商后确定,第七条 联审会议要以高效、服务的原则.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一、牵头单位要帮助、指导,督促服务对象准备好有关资料 会议前两个工作日将联审资料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联审会议、并提前将联审资料送达,二,各责任单位接到联审会议通知后 派本单位主管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必须指派代表参加,无故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不发表意见的均视为同意联审会意见,应当按会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如还需要服务对象补办有关手续.资料的、责任单位应当在会上帮助指导 并提供补办手续所需的相关要件,三.需现场踏勘的,由相关审批部门本着简化程序,勤政高效的原则。自行组织现场勘察、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现场勘察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单位共同组织安排联合勘察.四 联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单位联合签发、必要时由市领导签发。五、联审会议审查通过的事项。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在会议确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联审会议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单位报市政府领导审定、第九条。为简化联审程序、减少会议,对一些较易审批的联审项目,实行。联办项目审批联系单.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将联审资料和。联系单,送达后、相关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并将审批意见反馈给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牵头单位、第十条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并联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未按联审会议要求办,理或应该并联审批而未进行并联审批的项目。一经发现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予以通报、对项目办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并联审批项目涉及未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的、所涉及单位也必须按本暂行办法执行,第十二条。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暂行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