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术.语2.0.1,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一部分,一般原则。IEC,1312,1将一个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几个防雷区的原则,结合通信局,站 的具体情况,从电磁兼容的角度出发、通信局、站 一个欲保护的空间区域,由外到内可分为几个雷电保护区,以规定各部分空间区域不同的雷电电磁脉冲。LEMP,的严重程度、通信局,站、雷电保护区的划分是参照,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一部分、一般原则、IEC 1312 1和,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三部分.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IEC、1312 3中的内容,并根据通信局、站 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电涌保护器。SPD。多级保护的原则。根据雷电保护区的划分要求。可将一个典型通信局 站.划分为几个雷电保护区,通信局 站。建筑物外部是直接雷击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的通信设备最容易遭受雷害。危险性最高.是暴露区域、为0区,建筑物内部及被屏蔽的机房和通信设备的金属外壳。所处的位置为非暴露区 可将其分为1区。2区和3区等、越往内部,危险程度越低.雷电过电压主要是沿各类导线引入的雷电传导过电压和附近雷闪感应到各类导线且金属体上的过电压。保护区的界面是通过外部的防雷系统,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及金属外壳等所构成的屏蔽层而形成的,电气通道以及金属管道等则通过这些界面,穿过各级雷电保护区的金属构件必须在保护区的分界面做等电位连接。如出入局的缆线屏蔽层应在0。1分界面处的进线室接地、而在局内仅在设备端做接地处理,2,0 3.雷电活动区的划分是以1951年。1985年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和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区划图为基础。雷电活动区划分结果直接关系到本规范的一个重要的立论基础,更重要的是雷电活动区划分结果又直接关系到工程设计的技术经济比,已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有8个 也是根据年平均雷暴日的多少,将雷电活动区分为少雷区。中雷区 多雷区和强雷区.少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数不超过25的地区,中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数在26 40以内的地区,多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数在41,90以内的地区.强雷区为一年平均雷暴日数超过90的地区,另外,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 交流电器装置的接地。DL T、621、1997等8个标准 对于雷暴日在30以下的明确指出这些地区属于少雷区.在这些地区可以减免一些防雷措施,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3。3,9条,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 平均年雷暴日小于30d,a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引入建筑物内,原电力部标准则规定了,少雷区或经验证明雷电活动轻微的地区。可不沿全线架设避雷线,年平均雷暴日大于30以上的地区 宜沿线架设避雷线、建筑物电气设施.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 IEC,61364。4 443则规定对于外部影响条件为。AQ1代表一个低水平的雷电活动区域,年雷暴日小于或等于25,而对雷暴日大于40的地区各行业标准则明确表明要采取防雷的一些措施、综上所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都是将雷暴日大于40定义为多雷区。没有将雷暴日大于20就列为多雷区,一般都将雷电活动区分为少雷区 中雷区.多雷区和强雷区 这样划分后、再采用不同的雷电过电压保护方案 才可能有较好的技术经济比。才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投资,因此本规范关于雷电活动区的划分是有充分依据的.年平均雷暴日数无法表达雷电强度的大小,在衡量一个通信局。站 遭雷击次数的概率分布时.还必须将通信局、站.所处的地理环境、通信局,站 建筑物的形式,本地区的雷电活动情况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2,0,38 VR扩大了公共连接网及金属支撑制品的连通性.增加了公共连接网的密度,在建筑物内可以建设VR来补充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连接系统.设备和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连接系统间的距离很大时,也可以建设VR,VR系统具有树形拓扑。而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连接系统具有网状拓扑.所以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连接系统提供更多的屏蔽作用、某些情况下.需要额外的屏蔽层 使用完全的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连接系统又不太实际。此时就可以混合使用VR和外围环形接地汇集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