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工程验收9,0 1。脱硝工程安装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运转检查、并应对所有在线仪表进行校验、设备安装检查及仪表校验应出具相应的记录。9。0 2。试生产应在完成整体调试、确认各系统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方可启动 9。0。3。脱硝工程应在按设计文件完成施工和性能考核合格且质保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验收。9.0,4。脱硝工程验收前.应在系统热态调试结束后对脱硝系统完成连续72h,或按合同约定的条件,的试运行验收测试或考核,9.0,5,脱硝工程在调试或试生产期间编写的脱硝系统性能考核报告或性能测试报告 可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支持文件 9,0 6,脱硝系统性能考核报告或性能测试报告应包括下列参数.1,合同约定的脱硝工程脱硝效率及还原剂消耗量,2。最大脱硝效率达成指标,3 正常生产运行时的氨气平均逃逸浓度水平。4.脱硝工程运行后水泥熟料生产线产量、质量、能耗对比情况.5、脱硝工程运行的系统电耗,水耗.气耗指标、6。采用烟气脱硝技术时、在额定脱硝效率下的NH3 NOx摩尔比或单位熟料产量对应的还原剂消耗指标。7,采用组织燃烧脱硝技术时、应注明采用燃料分级燃烧,三次风分级助燃 低NOx燃烧器等脱硝技术后的脱硝效率水平,9.0.7.系统满负荷试运行考核.应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确认,整套系统技术指标应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9。0。8,脱硝工程应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项目完成后应将随箱资料移交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