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 标志Fire.safety.signs,Part 1,SignsGB.13495 1 2015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2日实施日期.2015年08月01日前。言 GB,13495的本部分第3章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的、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标志。第2部分.产品通用要求 第3部分,设置要求、本部分为GB。1349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与GB,13495、1992相比。本部分变化如下。删除了标志的结构,尺寸,制作,设置等内容 这些内容将纳入GB,13495的其他部分 见1992年版的第4章、第6章。第7章、删除了,禁止带火种,标志 见1992年版的标志编号3.4。8。增加了。消防电话、推车式灭火器,和,消防炮。标志 见表2,表4、将。紧急出口。灭火器,消防水带.当心火灾、易燃物质,当心火灾 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标志的名称修改为。安全出口,手提式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物,见表3。表4和表5,将、消防梯,修改为。逃生梯,其安全色由红色改为绿色,由.灭火设备 表中调整到.紧急疏散逃生。表中,见表3,修订了附录A中的圆形和三角形安全标志尺寸。规定了标志的设计尺寸.见附录A、增加了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组合使用示例.见附录B,增加了标志,方向辅助标志与文字辅助标志组合使用示例 见附录C 本部分修订时参考了ISO 7010、201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注册的安全标志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 TC。113,SC.1,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松经 屈励 沈纹,张银花,冯珂星 李钰 俞颖飞.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495,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