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报批规定 湖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应遵照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图纸为依据,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原审批科室为主 其他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第四条,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必备资料为,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3.已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工程平面定位图 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4。放线、验线成果资料 5 竣工测量图、6,其它相关资料。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内容、1。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兰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2.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3.建筑形式 立面色彩,材质等、4。道路。踏步 围墙.大门、绿地,停车场 基地高程.雕塑 水池等环境设施,5.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网设施等,6。其他相关内容.第六条,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1,中心线。检查井位置。2.管线规格及电缆孔数,3.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 4.雨水和污水是否分流,5,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6 其他相关内容、第七条.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竣工规划验收内容.1、平面位置,2,管线及横断面布置.3,工程规模 4。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5,其他相关内容、第八条,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1.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批的平面定位图要求 2 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3.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4 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5。管线、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6,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7,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工程同步实施.规划验收除必须符合前款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须符合已审批的规划要求,分期建设的小区项目 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必须达到已建规模应当配建的要求,后期的30、不小于、必须在小区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一并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时必须征求建设 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九条、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1、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其附图的内容.2,施工过程中有修改设计的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3、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4。配套设施按要求落实到位,5,符合其它规划要求。第十条,验收经办人经现场查勘、确认该工程符合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的标准,应当及时签署意见 按程序报批.第十一条,凡违反规划原则、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认定其验收合格。其中 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方按规划要求实施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转入处罚程序,建设方接受处理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第十二条.市规划局相关科室按第四条要求受理建设方的验收换证申请、按程序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湖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第十三条.未取得验收合格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建设工程,不得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也不得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十四条.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章追究其责任.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怀化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7年2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