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3,0、1.本条确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主要任务,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 预防为主。的关键所在,是城市消防安全的基础、也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火灾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阻止火灾蔓延,提供避难场地.改善消防条件,降低火灾危害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要求、结合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含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经营等场所或设施,及其影响范围.建筑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 含棚户区.城中村.人员密集区。含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等对外交通设施和高层建筑密集区,公共建筑密集区 其他的公众聚集场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 城市地下空间 含城市地下交通设施、公共设施、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 不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 完善。在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中.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建筑物.周围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主要安全措施有。规模控制措施 设置方式和方位控制措施.布点密度控制措施、建筑密度控制措施,结构控制措施,功能分区和空间分区措施。安全距离控制措施 用地控制措施。防火隔离措施.应急避难措施等。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比较多,在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容积。规模。设置方式和方位.布点密度 安全距离 周围环境及影响范围.控制各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密度。高度,层数,面积和防火分区 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避难场所,设置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等方面,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和相关的技术指标。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0 2,本条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设置和布局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和消防工作的相关经验、教训、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设置和布局要求,为了节约用地 合理用地。有效实施用地管理、确保安全距离。本规范综合各地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作出规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 装卸,经营场所或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控制在其用地范围内,相邻布置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可按安全距离规定的最大者予以控制。对周边地区有重大安全影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结合当地风向。地形,水系等实际情况。在安全距离规定的基础上,设置防灾缓冲地带和防止灾害蔓延的安全设施.3。0.3,本条规定建筑耐火等级 对于现有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如棚户区,城中村.简易市场等。应纳入近期改造规划。采取开辟防火间距,设置防火隔离带或防火墙,打通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改造供水管网。增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3 0。4。本条规定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要求,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消防安全的薄弱区域,在尽量保持这些区域传统风貌的同时、应建立消防安全体系,因地制宜地配置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严格控制危险源。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3 0、5 本条强调城市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地下空间 含地下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发生火灾的危害性,严重性高于地面建筑,且疏散和扑救非常困难。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参考日本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的经验.城市的大型地下空间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设置专用的地下式消防站和消防车通道、配置适用的轻型消防装备和器材,3 0 6,3 0。7,规定防火隔离带。城市防灾避难场地的设置要求、城市防灾避难场地应根据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设置.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议紧急避难场地服务半径宜为500m、1000m 3 0,8。本条提出控制城市与森林.草原之间安全距离的要求。建议城市用地边缘与森林。草原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