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信用等级划分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A B,C、D四个等级。A级 信用良好、表示企业完成合同履约的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经营状况好,在工程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方面有良好表现,B级.信用一般.表示企业具有合同履约的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 经营状况正常,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C级 信用欠佳,表示企业在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或合同履约方面存在欠缺,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有不良行为 D级,信用不佳 表示企业在施工能力、管理能力。经营状况或合同履约方面存在问题.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行为,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劳务用工等行为评价中出现下列结果的。将其相应的行为评价定为不达标,一,严重违反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受到行政处罚或处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三、在一年评定期内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累计两次出现安全死亡事故的、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用工等行为评价中出现不达标情况的 将限制其等级评定.一,评价结果有一方面未达到标准的.将不能参与A级评定、二,评价结果有两方面未达到标准的,将不能参与B级评定,三。评价结果有三方面及以上未达到标准的。将不能参与C级评定、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设置两个附加等级 其中 代表企业财务信誉度良好,代表企业履约信誉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