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公用设施6,3。1。光缆生产厂公用动力站房宜包括全厂馈电变电站。终端配电站、冷热源站房 压缩空气站、空调机房 氮气站、水泵房和循环水池,6,3 2,光缆生产厂应设置单独的动力厂房。不易与光缆生产厂房合并的动力站应集中布置并靠近负荷中心。氮气站宜置于室外,6,3 3。光缆生产厂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不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的使用,并应便于安装 检修、2,宜靠近墙边 柱边、门角 墙角等处布置。3。重力输送管道应优先于压力输送管道进行布置。4,吸尘管道应减少转弯 必须转弯时,弯角不宜小于45。5、穿越楼层的管线宜设置在竖井内,6,管线的支吊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管道支吊架、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T,17116 1的有关规定 7。室内管线设计不应影响结构安全和美观,6。3.4 公共走道。管廊及管线较复杂的区段宜采用综合管架.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直径管道应靠近综合管架的柱子布置。2。小直径管道.气体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宜布置在综合管架的中间 3 工艺管道宜布置在与综合管架相连接的设备一侧,4.需设置方形补偿器的高温管道应布置在靠近柱子处 且方形补偿器宜集中设置,5,对于多层管架。气体管道。热管道,电力管线等宜布置在上层.一般工艺管道 低温管道等宜布置在中间层.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6、综合管架宜预留生产发展的管道空间,6.3、5 在厂房出入口、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转角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通行标识及不宜通行或站立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6.3。6,光缆生产厂应设置消防及生产联合给水系统 水处理系统。废气排放系统.能耗计量与监测系统 6,3,7,生产用压缩空气压强宜为0 6MPa 0。8MPa,氮气压强宜为0,4MPa 0.6MPa、6,3,8.光缆生产厂电力供给应根据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空气调节及生产辅助设备配置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6,3 9,光纤紧包,塑料管松套和护套挤制等挤塑工艺设备应设置不间断电源供电装置,光纤着色。金属管松套等工艺宜设置备用电源供电 6.3 10.光缆生产厂应设置监控系统 宜设置数据通信局域网.厂区内相互联系的语音通信系统和电子公告牌,6,3.11,光缆生产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6 3。12,光缆生产厂应设事故应急报警系统,6 3,13.厂房内应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