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罚则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拆迁 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拆迁人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 以上3,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 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四十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阻挠、妨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拆迁公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