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罚则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拆迁人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 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四十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阻挠。妨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拆迁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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