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干扰防护系统的管理9.0.1。干扰防护系统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月应进行一次常规测试。常规测试应包括以下内容.1.管地电位,2,排流电流,3,排流接地体的接地电阻,4,牺牲阳极组的开。闭路电位和输出电流.5。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的控制电位和输出电流、2 每年应进行一次排流保护效果评定测试和干扰环境的调查、前后两次调查测试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8个月、3,当干扰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时、应及时进行各项调查测试、并应根据调查测试结果进行干扰防护的调整,4。干扰防护系统主要元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后.应进行干扰防护效果评定点的管地电位及排流保护装置排流电流的24h连续测试、9 0。2,干扰防护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月应对干扰防护系统进行一次一般性检查与维护 一般性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检查各主要元器件的性能、并应更换失效的元器件.2、应检查各电气连接点的接触情况、对接触不良的连接点应进行处理并重新连接牢固,2 每年应对干扰防护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护.全面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查各元器件的性能,并应更换失效的元器件,2。应检查各电气连接点的接触情况 对接触不良的连接点应进行处理并重新连接牢固。3,应检查各指示仪表的准确性.并应维修或更换失效的仪表、4,应检查排流接地体的接地情况,在接地电阻过大时应及时采取降阻措施,5、前后两次全面检查与维护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8个月.9.0,3、采用干扰防护系统的管道、宜按现行行业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直接评价 SY T.0087.1的有关规定进行管道外腐蚀与防护专项调查、9。0 4.常规测试的数据和记录,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测试的数据和记录,干扰环境监测的数据和记录、干扰防护系统调整或改进后测试的数据和记录、干扰防护系统主要元件维修或更换后测试的数据和记录以及干扰防护系统维护记录均应分类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