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江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赣建字.2015,2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 市 建设局,委.景德镇市规划局、有关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江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5月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省抗震防灾办公室反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5月25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细则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 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 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省抗震防灾办公室负责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注重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概念设计。在高层建筑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或施工图设计前。应当按照现行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以下简称。技术要点 对高层建筑是否超限给予判别,在设计文件的结构设计说明中或者总说明中列出是否超限一览表,针对超限高层建筑设计应当编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篇,专篇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筑抗震设计依据,二。场地勘察成果和地基抗震性能 三,建筑平,立 剖面图 四.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以及规则性判别.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性能目标等.五,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第五条、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应按照 技术要点,内容对设计单位送审的高层建筑设计文件其中的高层建筑是否超限判别进行复核,并检查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当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承担。对没有进行抗震设防行政审批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不予通过、第六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二 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篇,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四,初步设计结构计算书 主要结果,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 六,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当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七,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当提交抗震试验研究报告、第七条、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前应当进行技术审查.第八条,技术审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明确相关机构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组进行 专家在江西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中抽取 一,高度不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A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的一般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由3至5人组成,二 比较复杂、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二种以上的复杂结构,高度较高,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A级高度.但未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或规模较大.单体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由5至7人组成,三,特别复杂 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 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以上的复杂结构、高度很高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或规模较大.单体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 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成员由7至9人组成、第九条,特别复杂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或审查难度大,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省抗震防灾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审查。或者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专项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技术审查应当形成抗震设防审查意见。抗震设防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内容 一.总评,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 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果等做简要评定.二。问题。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主要问题应写入书面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进行核查的主要控制指标,如性能目标等,三,建议 建筑结构合理布置和主要结构构件优化等、四 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审查结论、通过。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抗震措施和性能设计目标基本符合要求,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设计单位应予回应.审查结论、修改,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建筑和结构的布置。计算和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设计单位进行调整。修改后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组长检查、确认已达到要求的.专家组组长签字,通过.审查结论,复审 指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建筑和结构方案均需大调整.修改后提出修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第十一条。江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由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专家组成、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专家由省抗震防灾办公室聘任。第十二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和技术审查的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第十三条.为便于掌握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情况,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省抗震防灾办公室报送工程审查情况。第十四条,报送资料包括.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书面和电子文档各1份 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含专家签名表.1份,第十五条。省抗震防灾办公室每年底将对各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第十六条。本细则自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