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 2003.38号 广州市建委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 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的范围。一、县级以上市 县.区,的城区、二 上述区域外.搭设高度超过18m的工程 第四条。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竹脚手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应有设计及搭设方案。方案中须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法和基础详图 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二。架体材料应选用有四年生长期的竹材。立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横向水平杆不得小于90mm,三、严禁采用单排竹脚手架、四、搭设后、搭设班组应进行自检,经项目部.企业的技术 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分段搭设的.应分段验收.六。当个别竹材出现枯脆.裂纹、白麻、虫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大面积出现上述状况时,应重新搭设。第五条,监理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 对符合本规定允许使用竹脚手架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其设计及搭设方案 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搭设及维护管理。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 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脚手架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八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 新建工程施工仍使用竹脚手架的.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评审,第九条,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