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3 38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现将 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广东省建设厅,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 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的范围.一.县级以上市,县、区.的城区,二,上述区域外.搭设高度超过18m的工程、第四条.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竹脚手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应有设计及搭设方案 方案中须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法和基础详图,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二 架体材料应选用有四年生长期的竹材。立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 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横向水平杆不得小于90mm,三。严禁采用单排竹脚手架 四 搭设后.搭设班组应进行自检。经项目部,企业的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五 分段搭设的,应分段验收 六。当个别竹材出现枯脆、裂纹,白麻。虫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大面积出现上述状况时 应重新搭设.第五条,监理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给予纠正。对符合本规定允许使用竹脚手架的工程项目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其设计及搭设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搭设及维护管理、第六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 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第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脚手架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八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 新建工程施工仍使用竹脚手架的.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评审、第九条.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