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38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广东省建设厅,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逐步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全面提高我省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的范围,一.县级以上市 县,区。的城区 二,上述区域外,搭设高度超过18m的工程 第四条、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竹脚手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应有设计及搭设方案 方案中须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法和基础详图,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二。架体材料应选用有四年生长期的竹材,立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横向水平杆不得小于90mm 三.严禁采用单排竹脚手架,四、搭设后。搭设班组应进行自检 经项目部、企业的技术 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分段搭设的。应分段验收、六.当个别竹材出现枯脆、裂纹.白麻、虫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 大面积出现上述状况时,应重新搭设 第五条.监理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 对符合本规定允许使用竹脚手架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其设计及搭设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搭设及维护管理,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第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脚手架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八条,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新建工程施工仍使用竹脚手架的.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评审,第九条.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