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广州市安监站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6。5号各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检测机构.监理公司。施工企业 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市建委的指示,我站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执行,落实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责任 执行本规定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站反映。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是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重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等各环节中 建设 监理、安装,租赁.使用,检测等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上述单位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管理,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现提出加强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八项规定,一.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基本要求 每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包括施工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施工现场应有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使用说明、维护管理的技术资料和各方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资料作备查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1、制造厂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2.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详见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条文7.2.6,3,塔吊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含安装检测报告、安装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4,日常使用保养 维修 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5、设备.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二.设备租赁单位经营的基本条件。塔吊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出租设备的安全性能。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活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1.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2 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4,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三,建立塔吊单机注册登记制度,凡在我市建设工程上使用的塔吊,包括建筑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出租设备 在用设备及闲置设备。须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内容有 核查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的完好状态 设置注册登记铭牌,永久注册登记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 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四 塔吊使用的安全环境、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对塔吊与建筑物 架空输电线路。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有具体的规定,针对我市高层,超高层建筑密度大等情况.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妥善规划塔吊的安装位置,充分考虑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环境和塔吊自身的安全。1.塔吊与邻近建。构.筑物和高压电线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高度超过50米的塔吊必须确保吊臂360 回转空间.在50米以下高度,非工作状态时吊臂不能随风自由回转的塔吊。必须在塔吊安装方案中制定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应以塔吊使用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上无载明的应由制造厂出具意见,并由两名具备工程师资格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出论证意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2.塔吊不得在公共场所吊重作业.特殊的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作封锁警戒,起吊作业时 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的上空。3,推广使用动臂式塔吊和内爬式塔吊,五 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塔吊的规定、1.塔吊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禁止出卖资质证书和挂靠承揽安装。拆卸设备的行为 2。塔吊主要受力构件必须使用原厂或原厂受权制造的产品,3。塔吊安装前应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经接受告知后方能在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提交的资料包括。1,安装方案。含基础设计方案.2,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3。安装单位资质证明,4、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 5,设备上一次安装使用的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6,设备维修保养证明 塔吊的安装、顶升 拆除,应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由持证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指挥,安全员 监理人员监护.新安装,移装。及发生安全事故后维修保养重新使用的塔吊、应由安装,维修,使用,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方能使用,并在15天内办理,备案登记牌,六。塔吊的使用与保养 1。塔吊使用和保养.必须遵守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等技术标准 规程.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塔吊使用和保养应建立和落实如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设备保养。维修制度。3 交接班制度。4 操作使用规程.5,班前 每班运行前、由司机检查,的重点安全项目的检查,6,运行记录。含班前检查记录。交班记录.7、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记录、2。塔吊保养 维修时所更换的零部件或钢丝绳,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必要时应进行质量检验.禁止使用替代品.七,塔吊的顶升加节和拆除的监督管理.1、塔吊顶升加节。拆除业务的安装作业队伍、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符合相应等级。并在市建委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塔吊使用单位不得雇用无资质的队伍作业,2,安装作业单位。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安全责任,3 安装作业前应有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并由监理单位向所在建设工程安监机构的监督员报告.对塔吊顶升加节作业.监督员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 对塔吊的拆除作业、监督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4、每次的顶升加节作业。必须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旁站监督,塔吊加节后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调试和验收。5、塔吊每次的顶升加节及拆除。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和安装.拆除。作业单位操作人员的签名等见证资料,八、对塔吊安全检测机构的要求。1,塔吊安全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塔吊的检测应当执行监督检验规程。检测行为应、客观,公正。及时。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2,起重机械安全检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成部分,检测机构除承担对设备的检测责任外,应配合建设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被检单位有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应及时责令纠正、并向安监机构报告,3.检验检测中发现起重机械的严重安全隐患时 应及时要求被检单位整改纠正.并立即报告监管工地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文除第三条待另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确定实施日期外、其余各条自发文之日实施,二.六年三月十三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