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围场作业管理第五条 建设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场地封闭施工、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性封闭围墙或者刚性围挡.建设实体围墙的,应当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手续 建设刚性广告围挡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广告围挡设施批准手续,建筑围墙、围挡的外观应当与城市环境景观协调,其设施的高度,形式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做到牢固。安全。美观,整洁、第六条.城市主干道路两侧建设施工现场围墙、围挡设施高度不低于2,5米,不高于4 5米.市政,园林。供热.供水、燃气等临时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第七条 建设施工现场围墙.围挡设施应当选用坚固,稳定的砌筑材料或者金属钢板等硬质定型材料,采用砌筑材料的,应当按照建筑施工标准要求的方法组砌,采用金属钢板材质的、围挡内侧应当采用金属构造架固定。防止设施变形倾覆,严禁采用彩条布。安全网,石棉瓦等容易变形、倾覆的材料,第八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保持建设施工现场围墙 围挡设施外侧场地整洁,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建筑物料。器材机具等杂物,设施内侧靠近围墙。围挡的临时工棚及物料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墙。围挡高度、严禁在围墙,围挡内侧倚墙堆放钢材、砂石料.泥土等建筑材料,第九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围墙.围挡设施的日常维护 及时整理修缮.清洗粉刷.清除乱贴乱画、保持设施的整洁,完好。美观 第十条,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施工现场围墙 围挡设施外侧临路部位、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实施场地绿化 严禁地面裸露.堆放杂物垃圾。第十一条、建设。施工单位建设施工场地围墙围挡设施或者临时堆放建筑物料 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批准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