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供热计量验收规定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一、验收依据、行政法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建设部文件 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建城 2008 106号 二 参加验收单位,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热力公司。建设单位 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单位三、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 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情况。2,建设单位提供供热计量主要材料合格文件.3,抽查管道井检查热表.室内温控安装情况,六层以下每单元抽查一层,同层一户住宅,十五层抽查二层.二户.三十层抽查三层,三户.4。数据远传系统按每四单元抽查一个的方式进行检查、5。数据远传系统与市热力公司接收系统对接情况。四,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的由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不合格的由验收人员提出整改意见、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直至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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