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筛选第一条。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条件和标准,一.旅游服务业、投资2亿元以上,二,能源产业,3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项目,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发电机组。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机组和抽水蓄能电站,装机5万千瓦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装机1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2万千瓦以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三。食品加工业.投资2亿元以上 四,装备制造业。投资3亿元以上,五。现代物流业,投资2亿元以上,六 电子信息业 投资1亿元以上,七、矿产品精深加工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铁矿开发.炼铁 炼钢.轧钢等项目、以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化工项目、日产水泥熟料4000吨以上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其它建材项目,投资3亿元以上的医药和纺织服装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水利设施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新建和改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铁路、机场和港口项目,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污水处理和400吨。日以上的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央。省专项资金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其它项目,第二条。列入市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 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要求提供必需的支持性要件,续建项目.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更新资料 计划开工项目,填报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供核准,审批或备案 用地,环评等支持性文件.前期项目.填报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供项目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建议书或核准申报文件,备案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第三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两次.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重点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 市重点建设办公室进行筛选,汇总、报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每年第一、三季度分批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