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筛选第一条、重点建设项目筛选条件和标准,一。旅游服务业.投资2亿元以上,二.能源产业。30万吨。年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 露天,建设项目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发电机组 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机组和抽水蓄能电站 装机5万千瓦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装机1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2万千瓦以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三。食品加工业.投资2亿元以上,四 装备制造业、投资3亿元以上,五、现代物流业,投资2亿元以上 六。电子信息业。投资1亿元以上,七。矿产品精深加工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铁矿开发,炼铁.炼钢 轧钢等项目 以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化工项目、日产水泥熟料4000吨以上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其它建材项目 投资3亿元以上的医药和纺织服装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水利设施项目 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新建和改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铁路,机场和港口项目 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 污水处理和400吨、日以上的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中央 省专项资金项目 投资5亿元以上的其它项目,第二条.列入市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要求提供必需的支持性要件.续建项目,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更新资料 计划开工项目 填报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供核准,审批或备案。用地。环评等支持性文件 前期项目,填报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供项目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建议书或核准申报文件 备案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第三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两次 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重点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市重点建设办公室进行筛选。汇总、报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每年第一,三季度分批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