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砂开采秩序.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 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0号.现就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宁波海域无证,无序非法开采海砂问题突出,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法律法规和 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等专项规划.造成了海砂资源的无度开发.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海域主导功能发挥。对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市政府与舟山市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决定采取疏阻结合的办法.将现有宁波海域开采的船只转移到舟山合法可开采海域开采,同时在宁波海域实行海砂禁采.这是解决宁波舟山两地海砂开采历史问题的有效手段.对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禁采决定 为我市海洋强市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海砂禁采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海有责、国土资源部门是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协调海砂禁采的日常工作,海事,海洋渔业和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海域和港区 航道使用的监管职能 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工具 积极配合做好海砂禁采工作 公安、边防等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秩序.沿海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海事 海洋渔业,交通,公安和边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所辖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的各项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有序推进.三,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要采取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形成海砂禁采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确保海砂禁采禁得住,禁得了.一要加强源头管控、自市政府禁采通告发布之日起 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等部门不得再为新打造的采砂船只发放证照、办理海域使用、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等相关手续,二要建立,露头就打,的快速反应机制,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时监控体系和队伍的作用,加强巡视巡查,及早发现 及时制止。坚决压制违法开采苗头,三要建立。从严处罚。的威慑机制,要加大综合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公安.边防等警力严历打击.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扎实推进。海砂开采涉及宁波和舟山两地。由于历史和利益驱动等原因.情况比较复杂 海砂禁采工作可能会碰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为确保海砂禁采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海事.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沿海群众,采砂船主依法管海用海的意识,要广泛公告海砂禁采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或投诉网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奠定扎实的执法基础、要积极引导海砂替代品的开发研制.认真借鉴有关省.市经验和做法,采取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扶持机制砂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科学合理规划机制砂的生产布局。加强机制砂的质量监控 弥补海砂供应量减少缺口 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