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砂开采秩序、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0号、现就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宁波海域无证.无序非法开采海砂问题突出,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等专项规划,造成了海砂资源的无度开发.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海域主导功能发挥 对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市政府与舟山市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采取疏阻结合的办法,将现有宁波海域开采的船只转移到舟山合法可开采海域开采、同时在宁波海域实行海砂禁采,这是解决宁波舟山两地海砂开采历史问题的有效手段,对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禁采决定。为我市海洋强市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明确职责分工 切实加强对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海砂禁采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海有责 国土资源部门是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协调海砂禁采的日常工作、海事.海洋渔业和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海域和港区。航道使用的监管职能 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工具.积极配合做好海砂禁采工作、公安.边防等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秩序.沿海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海事。海洋渔业、交通。公安和边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所辖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的各项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 要采取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形成海砂禁采执法监管高压态势 确保海砂禁采禁得住,禁得了、一要加强源头管控、自市政府禁采通告发布之日起、海事 海洋渔业 交通等部门不得再为新打造的采砂船只发放证照,办理海域使用,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要建立。露头就打,的快速反应机制.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时监控体系和队伍的作用、加强巡视巡查 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坚决压制违法开采苗头,三要建立,从严处罚 的威慑机制。要加大综合处罚力度 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公安 边防等警力严历打击.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扎实推进,海砂开采涉及宁波和舟山两地 由于历史和利益驱动等原因 情况比较复杂 海砂禁采工作可能会碰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为确保海砂禁采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 广泛深入地宣传海事,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沿海群众 采砂船主依法管海用海的意识 要广泛公告海砂禁采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或投诉网站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奠定扎实的执法基础.要积极引导海砂替代品的开发研制。认真借鉴有关省 市经验和做法、采取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扶持机制砂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科学合理规划机制砂的生产布局、加强机制砂的质量监控。弥补海砂供应量减少缺口。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