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 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砂开采秩序.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0号,现就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长期以来,宁波海域无证,无序非法开采海砂问题突出、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等专项规划,造成了海砂资源的无度开发、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海域主导功能发挥、对港区 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市政府与舟山市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采取疏阻结合的办法、将现有宁波海域开采的船只转移到舟山合法可开采海域开采.同时在宁波海域实行海砂禁采。这是解决宁波舟山两地海砂开采历史问题的有效手段.对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禁采决定,为我市海洋强市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海砂禁采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做到、守海有责.国土资源部门是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 具体组织协调海砂禁采的日常工作 海事,海洋渔业和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海域和港区,航道使用的监管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工具,积极配合做好海砂禁采工作 公安,边防等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秩序,沿海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 海事,海洋渔业.交通、公安和边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所辖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的各项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有序推进 三 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要采取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 形成海砂禁采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确保海砂禁采禁得住。禁得了。一要加强源头管控.自市政府禁采通告发布之日起。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等部门不得再为新打造的采砂船只发放证照,办理海域使用、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等相关手续.二要建立,露头就打。的快速反应机制.海事 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时监控体系和队伍的作用,加强巡视巡查,及早发现、及时制止 坚决压制违法开采苗头 三要建立 从严处罚,的威慑机制,要加大综合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公安、边防等警力严历打击、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有案不查 查处不力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扎实推进,海砂开采涉及宁波和舟山两地 由于历史和利益驱动等原因,情况比较复杂、海砂禁采工作可能会碰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为确保海砂禁采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海事。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沿海群众,采砂船主依法管海用海的意识,要广泛公告海砂禁采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或投诉网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奠定扎实的执法基础。要积极引导海砂替代品的开发研制,认真借鉴有关省、市经验和做法。采取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扶持机制砂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科学合理规划机制砂的生产布局,加强机制砂的质量监控、弥补海砂供应量减少缺口,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