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24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保护海洋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砂开采秩序,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190号,现就做好宁波海域海砂禁采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 宁波海域无证。无序非法开采海砂问题突出,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法律法规和 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等专项规划,造成了海砂资源的无度开发,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海域主导功能发挥 对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市政府与舟山市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采取疏阻结合的办法。将现有宁波海域开采的船只转移到舟山合法可开采海域开采,同时在宁波海域实行海砂禁采、这是解决宁波舟山两地海砂开采历史问题的有效手段 对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 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宁波海域海砂禁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禁采决定 为我市海洋强市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二,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海砂禁采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海有责,国土资源部门是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协调海砂禁采的日常工作、海事.海洋渔业和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海域和港区,航道使用的监管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工具,积极配合做好海砂禁采工作、公安、边防等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维护港区,航道和海上作业秩序、沿海各县 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 国土资源,海事.海洋渔业,交通,公安和边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对所辖海域海砂禁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海砂禁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的各项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有序推进,三。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要采取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行为.形成海砂禁采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确保海砂禁采禁得住 禁得了。一要加强源头管控。自市政府禁采通告发布之日起,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等部门不得再为新打造的采砂船只发放证照,办理海域使用。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等相关手续,二要建立 露头就打。的快速反应机制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时监控体系和队伍的作用,加强巡视巡查,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坚决压制违法开采苗头 三要建立。从严处罚、的威慑机制,要加大综合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公安.边防等警力严历打击。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海砂禁采工作扎实推进,海砂开采涉及宁波和舟山两地,由于历史和利益驱动等原因.情况比较复杂、海砂禁采工作可能会碰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为确保海砂禁采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海事,海洋 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沿海群众,采砂船主依法管海用海的意识.要广泛公告海砂禁采信息 公开举报电话或投诉网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违法必究的工作氛围、奠定扎实的执法基础,要积极引导海砂替代品的开发研制、认真借鉴有关省、市经验和做法,采取行政 经济等多种手段扶持机制砂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科学合理规划机制砂的生产布局 加强机制砂的质量监控 弥补海砂供应量减少缺口,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一 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