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工作人员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现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储存活动、不依法处理的,二。接到建设项目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三。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索取或者接受建设单位的财物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一,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二、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建设的。三,建设项目设立变更后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建设的,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后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的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罚.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二.施工期间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保存记录的,三 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四.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五、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未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的,六.建设项目试生产 使用,未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发生事故的.第四十条.承担安全评价 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