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建设项目情况制定年度安全设施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在检查中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 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及检查人员,在具体实施检查中还需要明确检查重点和范围,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当说明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第二十四条。涉及建设项目技术性内容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检查,依据专家的书面建议 依法对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情况.二、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情况,三,项目设立变更情况、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设计资质情况,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情况,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情况.八,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情况,九.施工期间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记录保存情况,十、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验收情况.十一.矿山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情况,十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十三 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七条.安全设施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步骤进行、一 听取汇报,听取被查对象介绍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二,现场检查、到现场实地检查建设项目施工场所。设备、设施及人员操作,组织管理等方面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对照有关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查看各种数据资料 基础台帐.安全工作记录等工作 三。反馈意见,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反馈 提出工作建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要求或下达执法文书。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定.对所监管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施规范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县。市 区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三十条.检查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经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建立真实,完整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封页应标明工程名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监督检查部门名称 监督检查责任人姓名、归档日期等,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存档,第三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现场检查记录.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检查表、内容 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责令改正指令书,四,在监督检查中,使用的其他安全生产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