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本条例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 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 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 装卸栈桥,装卸场 二,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 通信设施 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 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四、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五。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