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村域农居点撤并与用地规模确定.一、对已编制乡、镇 域总体、布局 规划或村庄、域.总体规划,并已确定在整治规划期限内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拟迁入的户数和人口数,根据。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技术规定,合理选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二,对尚未编制乡 镇,域总体 布局。规划或村庄、域,总体规划,或在以上规划中未明确是否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先与乡 镇 人民政府和村委商定是否有农居点并入.对在整治规划期限内有农居点并入的,则按前款要求执行.三,对在整治规划期限之外有农居点并入的村庄 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则应按预测的迁入人口数。合理选定建设用地指标。预测用地规模.合理选择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预留建设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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