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5、1、一般规定5。1 1.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先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然后再进行末端设备 输配系统和热冷源设备的选型.5。1,2、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设施 寒冷.B。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5、1 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空调系统的热,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 考虑当地资源情况 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采暖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经技术经济分析 及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综合考虑确定。5、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2、技术经济合理情况下、宜采用冷 热,电联供系统.3.集中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应根据燃料确定.当采用燃气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大,采用燃煤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小 4,在工厂区附近时 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5.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5,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进行夏季空调。冬季采暖时,宜采用下列方式、1.电驱动的热泵型空调器 机组、2 燃气。蒸汽或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热 水机组,3.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4 燃气、油.其它燃料。的采暖炉采暖等,5,1.6.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 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采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公共建筑的采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5 1 7、集中采暖,集中空调 系统、必须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5.1,8.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