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5,1,一般规定5。1。1 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必须先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然后再进行末端设备、输配系统和热冷源设备的选型.5 1,2,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设施、寒冷。B、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5.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空调系统的热。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 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采暖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 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经技术经济分析、及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综合考虑确定,5,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2,技术经济合理情况下、宜采用冷 热、电联供系统。3 集中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应根据燃料确定.当采用燃气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大.采用燃煤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小.4 在工厂区附近时,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5 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5。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进行夏季空调.冬季采暖时、宜采用下列方式,1.电驱动的热泵型空调器,机组。2、燃气、蒸汽或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 热.水机组、3。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4,燃气 油 其它燃料 的采暖炉采暖等 5 1,6,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采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公共建筑的采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5.1.7,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 必须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5,1.8,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