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暖 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 5,1 一般规定5,1.1,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先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然后再进行末端设备.输配系统和热冷源设备的选型。5,1,2、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设施,寒冷.B。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5。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空调系统的热.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采暖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经技术经济分析。及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综合考虑确定.5,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2、技术经济合理情况下,宜采用冷 热.电联供系统。3.集中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应根据燃料确定,当采用燃气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大,采用燃煤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小,4,在工厂区附近时,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5,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5.1 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进行夏季空调,冬季采暖时。宜采用下列方式 1。电驱动的热泵型空调器、机组,2 燃气 蒸汽或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 热,水机组。3,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4 燃气,油、其它燃料 的采暖炉采暖等。5,1 6、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采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公共建筑的采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5,1、7。集中采暖 集中空调 系统,必须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5.1。8.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