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5,1。一般规定5。1 1,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先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然后再进行末端设备.输配系统和热冷源设备的选型、5。1.2 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设施、寒冷、B.区的居住建筑,还宜设置或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5 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空调系统的热、冷源方式及设备的选择 应根据节能要求,考虑当地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效率及用户对采暖运行费用可承受的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 经技术经济分析 及用户对设备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综合考虑确定,5 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2。技术经济合理情况下。宜采用冷。热,电联供系统 3、集中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应根据燃料确定,当采用燃气时 供热规模不宜过大,采用燃煤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小 4。在工厂区附近时,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 5.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5,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进行夏季空调.冬季采暖时,宜采用下列方式,1 电驱动的热泵型空调器.机组,2.燃气 蒸汽或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热 水机组、3,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4 燃气,油,其它燃料,的采暖炉采暖等、5。1 6。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的采暖形式。可根据其使用性质,供热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公共建筑的采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并应具备分别计量的条件 5,1。7,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 必须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5.1,8.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内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