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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除尘系统8。1.一般要求8。1 1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8,1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8。1,3 应按工艺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8。1。4,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8 1,5。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8.1,6、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 应在停机后将箱体和灰斗内的粉尘全部清除和卸出、8、1,7、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8、1、8,铝镁等金属制品加工过程产生可燃性金属粉尘场所宜采用湿法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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