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青海省土壤中有效硅的测定 柠檬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DB63/T 1823-2020
  • 青海省重要湿地标识规范 DB63/T 1516-2016
  • 青海省牧业气候年景评估指标 DB63/T 1796-2020
  • 青海省土壤中有效硼的测定 沸水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DB63/T 1826-2020
  • 青海省生活垃圾小型热解气化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63/T 1773-2020
  • 青海省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DB63/T 955-2020
  • 青海省绿色商场评价规范 DB63/T 1869-2020
  • 青海省高海拔高寒地区公路边坡生态防护技术 验收规范 DB63/T 1601-2017
  • 青海省牦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 DB63/T 1739-2019
  • 青海省实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景观照明水平、美化城市夜景.优化人居环境,根据.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对城市夜间景观所进行的亮化和美化,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景观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监控设备,灯具.灯杆、工作井、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附属设备,第四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实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主管部门、市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楼体景观照明工作,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河道,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等景观照明的设置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景观照明并网工作和智能控制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负责,承担楼体亮化的招投标,设计.施工 验收、并网等各环节工作。规划。财政。房产,园林。公安,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一 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等标志性景观河道及其两侧堤岸或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二.繁华商业区范围内和广场周边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三 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物 构筑物的立面,四。公园、绿地,广场、车站。桥梁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五,体育场.馆 剧院,医院、博物馆,标志性建筑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场所,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公共场所,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范围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