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条,整理技术经济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有关批准文件和技术经济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以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和档案部门保管,以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整理的范围和要求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编制竣工图,竣工图是起初记录项目地下 地上建,构 筑物和各种沟道、管路等实际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验收和生产使用中。维护管理以及今后改建 扩建的依据、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都要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竣工图.竣工图要保证质量.做到规格统一 图面整洁,字迹清楚 符合归档要求、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能少于两套.第十二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主要内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 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各种材料,设备.机具和备品备件要逐项清点核实。列出清单,竣工财务决算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检查概,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找出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分析投资效果、第十三条,组织自检和专项检查 检查项目是否按设计建成,是否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并在全面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分别对设计,施工,环境保护 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档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组织初步验收 专项检查也可和初步验收同时进行。检查中认为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第十四条.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项目建设情况,对施工 设计的评定意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 竣工财务决算情况,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建议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