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条 整理技术经济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有关批准文件和技术经济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以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和档案部门保管。以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整理的范围和要求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编制竣工图,竣工图是起初记录项目地下、地上建。构。筑物和各种沟道.管路等实际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验收和生产使用中.维护管理以及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 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都要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竣工图。竣工图要保证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符合归档要求,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能少于两套,第十二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主要内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 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各种材料.设备,机具和备品备件要逐项清点核实,列出清单。竣工财务决算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检查概、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找出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分析投资效果 第十三条 组织自检和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设计建成,是否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 并在全面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 分别对设计,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档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组织初步验收 专项检查也可和初步验收同时进行.检查中认为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第十四条、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建设情况、对施工。设计的评定意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 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建议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