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条,整理技术经济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有关批准文件和技术经济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 在竣工验收时以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和档案部门保管 以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整理的范围和要求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编制竣工图,竣工图是起初记录项目地下,地上建、构 筑物和各种沟道,管路等实际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验收和生产使用中 维护管理以及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都要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 编制竣工图,竣工图要保证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 字迹清楚,符合归档要求、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能少于两套.第十二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主要内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 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各种材料,设备.机具和备品备件要逐项清点核实。列出清单.竣工财务决算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并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通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检查概。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原因 分析投资效果。第十三条。组织自检和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设计建成,是否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 并在全面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分别对设计。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档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组织初步验收,专项检查也可和初步验收同时进行 检查中认为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 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第十四条,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建设情况,对施工。设计的评定意见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竣工财务决算情况。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建议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