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条,整理技术经济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有关批准文件和技术经济资料进行系统整理 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以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和档案部门保管,以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整理的范围和要求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编制竣工图,竣工图是起初记录项目地下、地上建.构、筑物和各种沟道.管路等实际情况的技术文件 是对工程进行验收和生产使用中,维护管理以及今后改建 扩建的依据.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都要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 编制竣工图.竣工图要保证质量。做到规格统一 图面整洁 字迹清楚.符合归档要求。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能少于两套,第十二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主要内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要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各种材料 设备 机具和备品备件要逐项清点核实、列出清单.竣工财务决算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检查概,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分析投资效果、第十三条.组织自检和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设计建成,是否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并在全面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 分别对设计、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档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组织初步验收 专项检查也可和初步验收同时进行,检查中认为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 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第十四条。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建设情况,对施工,设计的评定意见。环境保护 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竣工财务决算情况,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建议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