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二十八条,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采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节能的监管 确定本市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第二十九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以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根据能源消耗指标、用能系统特征制定相应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建筑物用能系统进行维护 检修。监测及更新置换,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第三十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运行能耗统计档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统计 如实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应当采用先进,节能的供热方式和系统装置,推进实施计量管理和按热计量收费 第三十二条,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