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1。2,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 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 张莉萍。杨彦敏 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665、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