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 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 37489。4,2019发布日期 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 3 5.1,2 5、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5,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 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 张莉萍、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5 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