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3、1、分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新市镇 新社区两级配置。其中.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又按照一级新社区和二级新社区两档配置。3、1 1。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建制镇,涉农街道,全域或片区、含镇区 范围内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较为综合 全面的生活服务项目。3.1,2。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内1000,5000人左右以及周边若干二级新社区为服务对象,所提供的基本齐全的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3、1,3。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是指以本社区300 1000人左右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3,2。分类 3 2,1。按照使用功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种,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2 教育设施,3,医疗卫生设施 4、文化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商业金融服务设施。7,市政公用设施、8 公共绿地、3.2,2、按照产品的公共属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教育、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服务 市政公用和公共绿地等设施、需确保设置 另一类是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其建设主要为市场力推动、3 3,对于人口规模低于二级新社区的规划保留村或特色村.不纳入本指引分级分类配建范围.但可通过提高交通可达性,提高新市镇、新社区设施服务覆盖范围的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