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3.1 分级 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新市镇,新社区两级配置、其中.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又按照一级新社区和二级新社区两档配置。3,1.1、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建制镇 涉农街道.全域或片区、含镇区.范围内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较为综合,全面的生活服务项目 3,1,2,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内1000、5000人左右以及周边若干二级新社区为服务对象、所提供的基本齐全的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 3,1.3 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300、1000人左右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3.2。分类、3。2,1.按照使用功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种,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2.教育设施 3 医疗卫生设施,4.文化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6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7、市政公用设施。8。公共绿地,3,2。2,按照产品的公共属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 一类是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和公共绿地等设施。需确保设置,另一类是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其建设主要为市场力推动 3、3,对于人口规模低于二级新社区的规划保留村或特色村、不纳入本指引分级分类配建范围,但可通过提高交通可达性.提高新市镇 新社区设施服务覆盖范围的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