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3.1.分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新市镇,新社区两级配置,其中。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又按照一级新社区和二级新社区两档配置。3.1 1、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建制镇,涉农街道.全域或片区。含镇区.范围内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 所提供的较为综合 全面的生活服务项目,3 1 2,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内1000。5000人左右以及周边若干二级新社区为服务对象.所提供的基本齐全的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 3 1.3,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是指以本社区300,1000人左右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3 2。分类,3.2 1、按照使用功能 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种。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2,教育设施.3.医疗卫生设施,4,文化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商业金融服务设施,7,市政公用设施,8、公共绿地.3。2 2,按照产品的公共属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 行政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和公共绿地等设施,需确保设置。另一类是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其建设主要为市场力推动,3,3.对于人口规模低于二级新社区的规划保留村或特色村.不纳入本指引分级分类配建范围,但可通过提高交通可达性 提高新市镇、新社区设施服务覆盖范围的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