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3 1、分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新市镇.新社区两级配置,其中、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又按照一级新社区和二级新社区两档配置 3。1.1、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是指以建制镇、涉农街道、全域或片区、含镇区,范围内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较为综合,全面的生活服务项目、3,1 2 一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内1000,5000人左右以及周边若干二级新社区为服务对象.所提供的基本齐全的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3,1 3,二级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本社区300,1000人左右为主要服务对象,所提供的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 3、2 分类。3,2,1。按照使用功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种。1、行政管理服务设施.2.教育设施。3、医疗卫生设施 4 文化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7 市政公用设施、8,公共绿地。3、2,2。按照产品的公共属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服务 市政公用和公共绿地等设施 需确保设置.另一类是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其建设主要为市场力推动。3 3。对于人口规模低于二级新社区的规划保留村或特色村。不纳入本指引分级分类配建范围。但可通过提高交通可达性。提高新市镇、新社区设施服务覆盖范围的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