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1 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 配套齐全 功能完善 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1,2 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 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社会公平 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6 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