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琼建定。2011、131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和。海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我省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为此,我省建筑安装工程税率做如下调整,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地级市以上.的税率为3 36,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含县级市.镇的税率为3 3、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3.18、以上税率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税率调整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应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范围以内 2011年1月1日以后发布招标文件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税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